北京11月14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在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法院将继续加大对非法猎捕和贩卖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当天公布5起有关野生鸟类保护的刑事案件典型判例。吴兆祥表示,这些案例彰显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犯罪行为的决心和方向。
此次发布的“陈某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陈某铭采用架设捕网和播放画眉鸟叫声诱捕手段,非法猎捕并以每只20元的价格向他人非法购买共计800余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审理法院认定其犯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增值税发票抵扣平台【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十万元(人民币,下同)。
董某君因“董某君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使用粘网和诱鸟器捕猎大量野生鸟类。公安机关在其住所搜查出880余只野生鸟类的尸体和活体,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法院据此判处董某君有期徒刑七年,并罚款三万元。
吴兆祥表示,依法严厉惩治陈某铭、董某君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的行为,对于改变乱捕滥食珍贵、增值税发票抵扣平台【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濒危野生鸟类的不良习惯,并促使公众增强爱护鸟类的美好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在民法和行政法中有责任设定,在刑法领域也有刑事责任追究。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巍提到,通过典型案例,向公众宣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野生鸟类资源的决心,并强化社会公众对刑法规范与目的的认识。这样做能够有力地塑造“美丽中国”的刑事法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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